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6] - 以前一年度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算当年度可转让数量,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不受25%比例限制[7] 减持披露要求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9]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9] 特殊情况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3]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3] 离任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本公司股份[13]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买卖股份[14] - 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买卖股份[14] 增持规则及披露 - 权益达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17] - 权益达已发行股份50%,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应披露进展[19]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需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6] - 增持行为完成后3日内需披露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7][19] 权益比例变动披露 - 因股本增加或减少导致股东权益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整数倍需披露[22][23][24]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应在每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3]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高管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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