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300388)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和董事有效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 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