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300388)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 年 11 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节能国祯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 1 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