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300388)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节能国祯节能国祯(SZ:300388)2025-11-11 19:17

委员会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经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8] 职责权限 - 委员会有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9项职责权限[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4类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提前3日(特殊情况除外)发[18]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18]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表决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每人一票[21] - 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会议记录,存续期十年[22]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22]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22] - 条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与国家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抵触时按其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24] - 条例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