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300388) -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节能国祯节能国祯(SZ:300388)2025-11-11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6万股[3]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68,104.2231万元[4] - 公司发起人为5名,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41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11] 股权结构 - 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49.28万股,持股比例85.81%[12] - 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持股431.28万股,持股比例7.96%[12] - 淮北万里电力实业总公司持股229.62万股,持股比例4.24%[12]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安徽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均持股53.91万股,持股比例均为0.995%[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8,104.2231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7]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5]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8日通知,重大紧急事项经全体董事同意不受通知时限限制[84][85] 交易审议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董事会有权审议;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达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9][8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有权审议;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1] 其他制度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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