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30112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8 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 9 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 10 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 关方面的资料: 第 1 条 为适应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 3 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 4 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