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会议时间与登记规则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9] 股份表决权规则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董事选举规则 - 董事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5] 计票与监票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27] 决议公告与记录规则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28]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9] - 股东会会议记录需永久保存[30] 后续事项规则 - 董事会秘书会后需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材料并办公告事务[30]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决议通过日[3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31] 决议撤销规则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瑕疵决议[32] 信息公布规则 - 公告等信息需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34] 议事规则规则 - 议事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35] - 三种情形下公司应修改议事规则[35] - 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解释[35] - 议事规则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35]
石化机械(000852)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