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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普医疗(300030)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1
阳普医疗阳普医疗(SZ:300030)2025-11-11 20: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9] 职责履行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至少每年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8]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日常工作 - 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5] 其他规定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列席[19]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9]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9]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21]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委员重新表决[23] - 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委员计入法定人数时审议决议[2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