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能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14] - 候选人近36个月内不能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4]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撤换未满12个月不能担任[14][15]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选举与辞职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0]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21]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并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4]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8]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2]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3]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含聘请专业机构和参会差旅等费用[38]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8]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可为其买保险(违规责任除外)[40] 年报相关履职 - 应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公司安排实地考察并记录[36]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39] - 公司在初步审计意见后和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安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40]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44]
阳普医疗(30003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