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30001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5] - 董事会等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应解除职务[8] - 任期内可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8] - 不具备资格应辞职或被解除职务[9] - 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9] 专业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1]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3] 信息披露与工作时间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6] 公司支持与配合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保存十年[17] - 专门委员会会前三日提供资料[17] - 两名以上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7] - 工作记录和资料保存十年[18]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8] - 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30] 其他规定 - 行使职权受阻可报告[19]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19] - 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19]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19] - 不得取其他利益[19] - 条件允许建责任保险制度[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20] - 解释权归董事会[20] - 制度所属公司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 - 制度文件时间为二 O 二五年十一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