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办法概述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目的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保护投资者权益[4] - 信息披露指对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或与投资者决策有关的重大信息及监管要求披露的信息[5] - 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6][7]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6]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9]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应将公告文稿等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9]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关注公共传媒报道和股票交易情况,及时回复问询并公告[10] - 公司发生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事件应比照规则及时披露[10] 披露期限 - A股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H股年度业绩初步公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需在4个月内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21天披露[16] - H股中期业绩初步公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3个月内披露[17] 业绩预告情形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等6种情形之一,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时需进行业绩预告[22] - 按照《上市规则》规定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时需进行业绩预告[22] 重大事件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25] 信息披露责任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1]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办法实施,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31] - 公司董事会需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披露[3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与外部知情人士订立保密协议或制定保密安排[39] -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0] - 公司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43]
安克创新(30086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