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300866)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5] - 主席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中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5] 运作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董事会应三个月内补足[6]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并提变动建议[8] - 支持公司至少每两年评估董事会表现[8] 人员委任 - 拟重新委任超9年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需说明原因并经股东审议[8] 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0] 会议相关 - 董事会等认为必要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时召开[14]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除[14]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18]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18]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发表意见[18] - 休会期间重大事项可书面报告[18][22] 生效时间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港交所挂牌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