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薛志坚)
候选人资格条件 - 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及前十自然人股东[5]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及前五股东任职[6]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9]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9] 候选人能力与审查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经验[5] - 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董专门会议资格审查[1] 合规情况 -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情形[1] - 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董任职资格条件[1] -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董任职条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