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8][19] 提案与主持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分别由相应人员推举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7][28][29] - 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9] 会议报告与表决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33]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5]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提案应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36] 投票权与制度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1]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特别决议中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8]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4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决议[5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0]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若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24] - 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3]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53] - 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4] - 规则与公司章程抵触时以章程规定为准[55] - 规则修改需股东会批准[56]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解释[57]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8]
易天股份(3008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