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董事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此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担保相关数据判断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13] 担保合同管理 - 签订担保合同需持有决议及授权委托书,不得越权或超授权数额签订[16] - 控股子公司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需交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备案[16]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16] -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担保合同管理、登记与注销等事宜[16] 担保后续处理 - 若发现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影响还款能力情形,董事会应及时采取措施[17] - 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前,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18]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8]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0] - 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视情节罚款或处分[2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3][24]
易天股份(3008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