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检查与使用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检查一次[3]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13] 募集资金节余处理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5]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募集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5]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5] 三方监管协议 - 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9] - 新三方协议签订后,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9]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19] 超募与差异处理 - 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6]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28] 专项审核与制度规定 - 公司当年使用募集资金,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 - 制度规定“及时”指自起算日或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31]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需股东会批准[32]
易天股份(3008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