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成员补选 - 人数不足或无会计专业独董,60日内完成补选[6] 审核与决策 - 审核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9] 监督与报告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4]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可开临时会[18] - 定期会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提前3日通知[18] - 会议通知发出2日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8] 委托与表决 - 成员可委托他人,独董委托独董,每人最多接受一人委托[21]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21]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等保存不少于10年[22] 议案报送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7] 条例实施 - 条例自通过日起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6][27] 数字定义 - “以上”“以下”含本数,“过”“低于”不含[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