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30081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易天股份易天股份(SZ:300812)2025-11-11 20:4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成员[12]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6] 成员管理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文件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10年[20] 工作条例说明 - “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公司法》中“经理”“副经理”含义一致[26]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6] - 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6] - 与国家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等为准[26]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8] 文档时间 -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