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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600403) -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大有能源大有能源(SH:600403)2025-11-11 21:02

人员管理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30日内解除董事、高管职务[7]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离职交接与申诉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全部文件[8]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