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通过官网、股东会等[7] 信息披露要求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不得在非指定场所发布重大未披露信息[7] 沟通保障措施 - 公司应设置投资者专线咨询电话等并确保有效沟通,变更信息尽快公布[7] 说明会规定 - 存在特定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可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投资者关心内容[10] 股东权利支持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11] 工作职责范围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3] 人员行为规范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八类情形[15] 人员素质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方面素质和技能[15] 培训与协助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系统介绍或培训及针对性指导[16] - 公司控股股东等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便利,其他部门有义务协助[16] 档案制度 - 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包括参与人员等内容且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8] 现场接待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现场来访投资者并做好相关工作[18] 信息发布处理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发布应披露信息需立即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18]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1]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勤上股份(0026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