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0026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勤上股份勤上股份(SZ:002638)2025-11-11 22: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东莞勤上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不在符合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