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0026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勤上股份勤上股份(SZ:002638)2025-11-11 22: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6]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投票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 单独或者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候选人[1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后,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 公司回购普通股相关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应执行决议[24]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总经理组织实施,审计事项由审计委员会实施[26]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26]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按要求进行会前、会后信息披露,董事长审查,董事会秘书实施[27] - 重大事项决策权归股东会,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按规定执行[2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董事会应根据法规和章程修订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