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建设发展(00456) - 致登记股东函件 – 通知信函及回条

信息发布 - 公司相关文件于2025年11月12日以中、英文版本在公司及港交所网站刊载[2][5] - 2025年11月12日发布有关建议增加法定股本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及委任代表表格[9][10] 通讯获取 - 未提供或电邮地址无效,填妥回条可收电邮通知代替书面印刷本[2][5] - 可书面通知公司要求收取通讯印刷本,难在网站查阅公司免费提供[3][6] 咨询方式 - 对函件有疑问可工作日9:00 - 17:00致电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咨询[4][6] 回条要求 - 回条填写要求清晰字体,联名股东需首位股东签署[11] - 香港投寄回条可使用回条下方邮寄标签,无需贴邮票[2][5][11] 资料使用 - 提供个人资料自愿,公司保存作核实及记录用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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