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3012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荣股份中荣股份(SZ:301223)2025-11-12 11:4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5]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18]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需在召开2日前发出,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书面认可[19] 会议出席与决议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2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