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2]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和已发行股份数均为193,127,560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3,127,560股,其他类别股0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未在期限内执行,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给公司造成损失事宜,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8]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相关 - 原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修订后为1%以上股份的股东[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董事选举与任职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2] - 当选董事的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4]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5] 报告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0]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0]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41]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41]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5] - 公司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5][46] 其他 - 《公司章程》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3以上表决权同意[50] -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等事宜[50]
中荣股份(30122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