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更 - 2025年6月26日公司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1名离职激励对象4万股限制性股票[7] - 2025年9月5日完成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注册资本由24458万元变更为24454万元,股本由24458万股变更为24454万股[7]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4454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4454万股[9][10] 人员变动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12]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2]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特定情况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财务资助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等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5] - 监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监事时,现任董事会等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监事候选人[26]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7] 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5] - 当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发生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46]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属于重大资金支出[46]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属于重大资金支出[46] 其他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53] - 为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拟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56]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56]
爱丽家居(603221) -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