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任期与比例 - 董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补选与义务期限 - 独立董事辞任致比例不符,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 董事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三年内有效[8] - 董事竞业禁止义务任职结束后两年内有效[8] 董事会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11]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1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0]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2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获认可[21] 其他时间规定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7]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8]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26] - 提案人定期会议前三日或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前送交议案[26]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会议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