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应当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