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核准发行2105万股,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5386979元[10] - 公司营业期限从2000年10月25日至2050年10月24日[11] - 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股东认缴股份合计2500万股[19][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5386979股,全部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董事、高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8]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的期限为30日[30] - 公司应在收到股东查阅复制申请后60日内作出答复[33]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60日[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策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4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4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0] 会议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56][5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召集人需公告通知各股东[62]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42]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45]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5%[14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7]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在30日前通知[15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4]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5]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6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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