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4] 委员会构成与产生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职责与会议规定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资格[6]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 会议不定期,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