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0] 披露情形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2]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应披露[14]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4]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管草拟、审计委审核、董事会审议、董秘披露[16] - 重大事件由董高报告董事长,董事长敦促董秘披露临时报告[1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19] - 董事、高管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21] 相关主体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变动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23][26][27]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需提供信息并配合披露[23]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陈述意见[23]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报告[28]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董事办制作等流程[3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直播并事后披露内容[31] - 公司应对证券异常交易和传闻进行澄清[31] - 董事办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33] - 控股及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34] - 公司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6] - 公司须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防止信息泄露[37] - 相关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应提交董事会办公室[37] - 董事会秘书审核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37] - 符合条件作处理的信息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管[37] - 董事等违规公司对责任人处罚[38] - 公司未处理违规责任人,董秘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38]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40] - 本办法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40] - 办法内容有冲突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0]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37]
石英股份(603688) -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