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峰铝业华峰铝业(SH:601702)2025-11-12 16:4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除外)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除外)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除外)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3] - 日常交易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报告[13]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股东相关报告标准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21] 政府补助报告标准 - 政府补助对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报告[26] - 政府补助对资产影响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26]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27] - 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等诉讼需报告[27] -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需报告[27] 其他报告标准 - 重大事项披露后协议内容变化等进展需报告[30]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义务人应在决议形成等最先触及的时点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2] - 报告最晚不应超过次一自然日12:00,发生与报告时点原则上不超24小时[32] 报告管理要求 - 各部门或子公司需指定重大事项报告联络人收集整理信息并报备[34] - 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需保密[31] - 公司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前需核查,重大信息披露前不得通过内部渠道发布[35]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报告通知需汇报并建档保存[35] - 董事会秘书需判断是否履行信息披露、审批程序并汇报[35] 违规处理 - 因知悉不报等致使信息披露问题应追究当事人责任[37] - 不按规定报送等情形属违反制度规定[37] - 报告义务人违规公司可按损失程度采取处罚措施[36]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4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