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铝业(601702)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华峰铝业华峰铝业(SH:601702)2025-11-12 16:47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60日内补选董事[5][6] 工作交接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3日内向董事会完成工作交接[8]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0] - 提前离职者剩余任期及半年内每年减持不超25%[10] 职务解除 - 公司依法解除特定情形人员职务,股东会、董事会可决议解任[5][6][8] 竞业限制 - 签《竞业禁止协议》的离职人员需严格履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