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米业(600127) - 金健米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金健米业金健米业(SH:600127)2025-11-12 17:15

股东会相关 - 金健米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11月24日召开[3] - 股东发言不得超两次,每次不超5分钟[7] - 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需会务组和见证律师同意[7]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8] - 现场会议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为组长,董事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工作[6]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规则修订 - 2025年9月12日通过修订《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名称改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12] - 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表述等[12] - 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3] - 当公司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2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4] - 2025年9月12日通过修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议案,将“股东大会”均修改为“股东会”,删除关于“监事”的表述[29] 审议事项 - 审议批准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3]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13] - 审议批准单笔或年度内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1%以上且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捐赠事项[13]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单笔收购和处置资产、对外投资权限为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35%以下[14] - 董事会单笔借款权限为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下[14] - 董事会对外担保权限为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下[14] - 董事会决定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不超过5%的关联交易[24] - 董事会决定单笔或年度内累计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捐赠事项[1] 审计机构 - 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34] -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34] -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收费预计较2024年度无较大差异[34] - 审计收费定价以资产总额百分比为依据,综合多因素确定[34] 其他 -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降至1%[16] -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9] -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乘以有权选出独立董事人数[30] -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乘以有权选出非独立董事人数[30]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30] - 股东会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30] - 董事候选人“赞成”累积投票权数超“反对”与“弃权”之和当选[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