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601969)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海南矿业海南矿业(SH:601969)2025-11-12 17: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超300人时应有一名职工代表董事[4] 董事会事务处理 - 董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处理[5] 交易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权限:资产总额占比超3%等多项标准[7] - 交易事项达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资产总额占比超30%等多项标准[8][9] -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提供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2/3以上出席董事审议通过,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益捐赠单笔或年度累计5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由股东会审议[11] - 日常经营交易合同金额占比超50%且超5亿元由董事会审议[12] - 关联交易30万元以上(自然人)等不同标准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3]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8]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为有效[22] - 董事一年内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2/3,审计委员会应审议其履职情况[25]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5] 表决相关规定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2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同意票[29] - 公司对外担保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有关提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章程授权行事,法定职权由集体行使[31]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暂缓表决[31]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明确提案再次审议的条件[3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33] - 董事会秘书应制作单独决议,未采纳委员会建议需记载意见及理由[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办公室保存,期限为十年[34][3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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