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
传音控股传音控股(SH:688036)2025-11-12 17:32

| | | 第一章 总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 业人士; 2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