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3 |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5 |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职权 7 | | | 第五章 | 工作条件及报酬 8 | | | 第六章 | 附则 | 9 |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 称、博士学位; 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以 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