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 | |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下同)。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和 ESG 工作小组, 公司董事长任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2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