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 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以 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制度》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债权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 系。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公司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