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传音控股传音控股(SH:688036)2025-11-12 17:32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 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 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