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传音控股传音控股(SH:688036)2025-11-12 17:32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必须经由财务管理部、财务负责人综 合评估之后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公司应当按 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并以控制外汇风险敞口为主要出发点,以规避和防范汇 率风险、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 境内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 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维护公司、 子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