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688036) -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应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具独立性[9][10] - 近36个月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候选人不符要求[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15] - 不符资格或独立性要求应停止履职[16] 独立董事补选与工作时间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60日内补选[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公司与独立董事信息交互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9]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并披露[24]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需签字等并及时披露[21][22] 独立董事津贴与制度生效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