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600816) -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建元信托建元信托(SH:600816)2025-11-12 17: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首次发行A股5000万股,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844,448,254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844,448,254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9]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股东及其关联方等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达5%,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特殊情形除外[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3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相关诉讼[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自有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股东会审议固有业务单笔额度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融资等事项[4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91] - 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达一定比例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94]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每年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每年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注册资本20%时可不再提取[12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30] 其他重要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7]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