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规则 - 讨论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前应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过半数同意[4] 会议召开与召集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6]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会议表决与通知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记名投票表决[7] - 原则上提前三天发通知及资料,全体同意可不受限[9] 会议记录与支持 - 应制作会议记录,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0] 制度施行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施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