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泰凌微泰凌微(SH:688591)2025-11-12 18:03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6] 内审部职责 - 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年度和半年度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5]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0] - 制定全年工作计划[28] 内审重点与处理 - 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内控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4] - 对审计决定和结论有异议可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审[12] 信息披露 -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披露[1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24] 人员要求与奖惩 -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8] - 内审部可对模范提奖励建议,对违规提处分追责建议[28] - 公司应对优秀内审人员给予奖励[28] 制度相关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负责,重要制度需经审议通过[4] - 内审部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领导或合署办公[6] - 内部控制健全执行情况是绩效考核重要指标[24] - 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