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论证是否继续实施[9]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进度与计划有差异需在报告中解释原因[9] 募集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0] - 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后,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11]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后,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明确意见[12]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专户,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4]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议通过且经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6]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相关内容[17] - 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8] 募集资金报告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需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披露[21] - 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
泰凌微(6885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