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泰凌微泰凌微(SH:688591)2025-11-12 18:03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2] 担保规则 - 对近3年财务造假企业不得担保[9]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需董、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需董、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董、股东会审议[12] - 12个月累计担保超总资产30%需董、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股东通过[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需董、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2]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4] 担保风控 - 对外担保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并控制担保责任限额[16] 担保管理 - 加强担保合同管理,处理未到期和到期合同并通报审计委员会[16][17] - 与被担保企业开立共管账户用于项目贷款专款专用[16] - 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资产抵押或质押落实反担保措施[16] - 担保期间跟踪监察被担保企业财务及抵押/质押财产变化[17] 债务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7] - 财务部债务追偿开始后5个工作日和结束后2个工作日将情况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影响还款能力,及时披露信息[17]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