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4][32] 股份发行 - 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7]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等须经董事会审议[8]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4] - 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14]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不足3日应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书面认可[17]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29] 其他 -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11]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35] - 本规则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8] - 本规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