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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30094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极光南极光(SZ:300940)2025-11-12 18:03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 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南极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