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 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 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