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300940) -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 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南极光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1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 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共三人,其中独立董事二人,且有一 名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 ...